更新时间:2021.11.02
农村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如果属于合法建筑,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农村房屋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没有国家房管局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但是如果能证明自己是房屋合法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就享有房屋物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农村危房改造的时候,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 2、补助对象: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 3、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一、申请受理; 二、调查核实; 三、一榜公示;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 五、二榜公示;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 七、三榜公示; 八、批准改造。
宿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按产权置换的,需要作出合理的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 2、按划地重建的,要作出重置成新价补偿、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 3、按纯货币补偿的,要作出附近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并对由于征收造成的搬迁
一般情况下,宿迁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按产权置换的,需要作出合理的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2、按划地重建的,要作出重置成新价补偿、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3、按纯货币补偿的,要作出附近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并对由于征收造成
1、农村危房改造的时候,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 2、补助对象: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 3、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遇到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有效处理的方式是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我国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
承租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替代租赁房屋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房屋装修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搬迁补偿费用、困难补助和奖励补偿费用、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用、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用。
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
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