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 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 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可以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
我国土地为公有制,城市土地为国有,城市郊区和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转变为国有是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是对私人房屋的征收。但拆迁不只是要征收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属物,真正目的是为了取得所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开
房屋拆迁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通告;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入户调查;评估结果公示;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拆除房屋。
房屋拆迁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通告;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入户调查;评估结果公示;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拆除房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
政府房屋拆迁程序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二)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三)不告知听证权; (四)调查工作不细致; (五)补偿、安置不到位; (六)送达手续不到位。
拆迁范围内房屋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下的,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评估收费标准为8元/平方米;评估户数在100户以上(含100户)300户以下的,评估费收费标准为7元每平方米;房屋评估户数在300户以上(含300户)800户以下的6元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