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遗赠扶养协议有如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2)遗赠
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存在应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有遗嘱的,遗嘱继承; 3、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解除遗赠抚养协议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合理安排扶养人的补偿; 二、当事人一方因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导致协议终止。 终止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为导致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
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 1、遗赠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赠人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并在遗赠人遗嘱生效时生存;
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抚养协议。一方可以抚养或者有正当理由不需要一方抚养的,可以解除抚养协议;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解除抚养协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
法律对遗赠抚养协议作出了以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遗赠人与受遗赠人签订受遗赠人承担遗赠人生前扶养义务与死后的埋葬义务,遗赠人就将其遗产部分或者全部赠与给受遗赠人的协议。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及财产清单、遗赠抚养协
遗赠抚养协议对抚养人有要求,抚养人必须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条件: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整,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财产归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具体,不易损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
遗赠抚养协议无效的情形: 1、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 2、多份遗嘱内容冲突; 3、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 4、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 5、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6、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