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异地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的,则必须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为: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 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的当事人,应当即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有: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均是出于完全自愿; 2、双方均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夫妻离婚登记的程序环节包括: 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依法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结婚登记程序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1、准备好补办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查档证明、结婚证丢失证明以及三张二寸近期双人合影照片。倘若结婚证只是损坏,但仍能反应原貌的话,就不要原婚姻登记处或档案局开具的查档证明了,不然查档证明是必须要携带的。如果婚姻档案遗失,当事人
登记结婚的法定条件有: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