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
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有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挂名股东对外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两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如下: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挂名股东对外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既是一项义务,也是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保障。现行法律对未履行出资的股东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制。股东未履行或者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催告缴纳、限制其相应权利,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股东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
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其期限内缴足出资额。在权利上,小股东不仅拥有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且还有诉讼的权利。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董事、高管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如果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的除外。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