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设立子公司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则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则一般由股东会表决通过,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除董事应参加外,经理应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是以会议形式行使权力的,必须规范地运行,所以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由公司法作出规定外,其所需明确的事项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记录:董事会应当对所
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如下: 1、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
公司法集团董事会的规定有: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主有以下职权: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5、执行股东会的决
公司法监事董事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董事会,执行董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监事董事会的规定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公司设立董事会一般而言是有一定人数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上市公司董事会具有的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