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区别是:诉讼管辖不同、损害发生前当事人之间有无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赔偿范围不同、举证责任不同、诉讼时效不同以及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区别: 1、发生时间不同。定金发生在合同成立前,而损害赔偿发生在合同履行瑕疵后; 2、性质不同。定金属于一种债权担保,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损害赔偿金属于一种事后补偿。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它具有担保、证约、预付款三种作用。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具有担保、合同和预付款三种功能。违约赔偿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双方当事人是独立的。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定金责任的适用不是以实际损害为依据,而是适用于定金罚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为基础,以实际损失为限,定金责任不能作为损害赔
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这里所说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定金发生在合同成立前,而损害赔偿发生在合同履行瑕疵后; 2、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属于一种债权担保,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损害赔偿金属于一种事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是: 1、一般侵权主体即加害人范围广,包括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婚姻期间的配偶。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婚姻关系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一方在同居期间对
二者区别如下: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合同法上的损害赔偿金,就是合同一方因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向另一方支付的损失赔偿金额。由于定金具有惩罚性的特点,其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因而其应当是独立于损害赔偿责任的,所以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区别: 1、发生时间不同。定金发生在合同成立前,而损害赔偿发生在合同履行瑕疵后; 2、性质不同。定金属于一种债权担保,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损害赔偿金属于一种事后补偿。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如下:1、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主要有,法律上的损害赔偿金,就是合同一方因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向另一方支付的损失赔偿金额;2、由于定金具有惩罚性的特点,其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因而其应当是独立于损害赔偿责任的,所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合同法中的损害赔偿金是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向另一方支付的损害赔偿金。由于定金具有惩罚性,其适用不以实际损害为依据,因此应独立于损害赔偿责任之外,因此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合用。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合并应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