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年。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仲裁时效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仲裁时效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相关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定要记住这个时间,否则的话相关的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就不会得到受理,那么争议也就可能无法解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
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的有效期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而申请仲裁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