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以下证据是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交的: 1、证明当事人诉讼资格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的调解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分居协议等; 3、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证据具体有: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书面证明;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4、证据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诉讼离婚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离婚诉讼的管辖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 但离婚协议书在性质上属于附条件合同,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条件,若是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书自始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
一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双方也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原则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订立需要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都同意订立合同,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其次,最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诉讼离婚中判离婚的情形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
提供能够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如: 1.验伤报告。可以可以要求医院进行伤情鉴定,也可以由警方指定受害一方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报警记录。 3.施暴方写下的悔过书等书面证据。 4.其他目击家暴发生的证人的证言。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即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5、证明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