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可以,在实践中存在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形,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不需要找到被执行人。
债权人本人是没有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
申请债务强制执行应当是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法院应当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强制执行。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和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强制执行会对被执行人个人信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
债权的代位清偿性,为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提供了理论基础,换句话说,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是债的相对性的突破,是基于债权代位权而采取的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当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被执行人常常通过行使对自己债权的处分权,由被执行人的债务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如果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需要通知法院和债务人。如果未经债务人同意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还可以自己向债务人追偿的。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追偿债务;另一条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追偿债务。 但是自己追债的,需要通过合法的手段,不可以暴力催收。对于上述两种途径,债权人可以分别使用,
1、不能强制转让执行期的债务,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期间债务能转让,但是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受让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如果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则裁定中止执行,第三人就可以依法申请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法院会驳回第三人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