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代位继承权包括: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不存在代位继承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以被代位
代位权的成立包括下列内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而代位权的行使包括下列内容:要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限,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具体内容:如果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等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则除外;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也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
一、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
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 2.保险的标的、金额、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4.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生育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代位权的成立与行使包括的内容: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内容:如果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等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则除外;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也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
代位继承权包括的内容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权的成立与行使包括的内容: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核定等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施统一征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为了让劳动者的生活更有保障,每个公民都应该依法及
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费。单位在与职工建立用工关系后,就需要及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的内容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