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签合同前该审查以下内容: 1、合同主体是适格; 2、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3、对方的履约能力; 4、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法定代表人的审查,对法人工作人员的审查和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具体如下: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签署等。符合性检查是一种形式审查,只核实投标文件中是否已经包括了以上文件内容,形式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双方公司名称;工程概况;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转包发包、不可抗力;保险;合同解除;争议解决方式;附则等。根据202
要式合同包括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等。
合同审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合同的主体; 2、审查合同的标的; 3、审查合同的数量条款。 合同审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
合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事项: 1、审查合同主体; 2、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 3、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4、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5、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审查; 6、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 7、检查签订合同的程序和形式是否完整。 合同审查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二)以合同主体为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有: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 一、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 二、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三、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 四、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如下: 1、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 2、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合作等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国
从合同主要有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合同类型。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