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1.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2.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3.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
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其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首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要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确定受诉到该范围内的法院,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该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受诉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审理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华人民
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先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确定受诉法院,通常应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受诉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审理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处理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如果验收质量合同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但没有利润请求权;如果质量不合格但可修复的,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