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2014年后没有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
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已经取消,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并没有具体的数额要求,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就可以注册。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一般包括: 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是五十个以下;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合适资本: 1、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开办公司”; 2、取消了首次出资比例限制,也就是说可以“零首付”; 3、取消了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对于高科技、
不同性质的公司,法律上对于他们的有关规定是不太相同的,对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也要看公司主要从事什么专业性的活动,进行的领域不同,公司进行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也会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已经没有限制了,在2014年新修订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没有最低的限额的,采用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实行认缴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的。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由公司视其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和股东同意认购的股份来决定注册资本的金额。目前公司的注册登记已经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如下: (一)公司内部决策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五)法定减资额度 (六)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