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事实婚姻的特点是: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
无效婚姻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无效的,当事人不能提出上诉,而且对婚姻效力案件的审理也不适用于调解制度。但是在无效婚姻中,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存在分歧的,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依法上诉。
无效婚姻要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才可以算无效。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证据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让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如果当事人在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
事实婚姻特征是: 1、事实婚姻中的男女都没有配偶;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上,已婚男女双方都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得到周围人的认可; 4、事实婚姻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无论当事人是否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如下区别: 1、产生条件不同。无效婚姻因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产生,而事实婚姻因双方符合前述条件而未登记结婚产生; 2、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事实婚姻效力等同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 3、其他不同。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无效。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的概念是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合理分配,没有约
事实婚姻就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
事实婚姻是指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用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婚姻。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一旦两个人发生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法律都会按照同居关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