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为: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除外。 公司分红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
股东会决议代表公司的最高效力,公司应当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行事,但股东决议作出的程序或者内容违法的,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在我国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由股东按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是怎样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如下: 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但章程可以自由约定。持有1/10临时股东临时股东会议的表决权。持有1/10表决权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3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股东的股权及股东权益的规定如下:股东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基本权利。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是股本,即按面值计算的股本; 2、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是盈余公积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投反对票或弃权。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
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1、一般决议,需经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决议的内容和程序合法,符合章程规定。 会决议代表公司的最高效力,公司应当按照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议纪要和股东会议决议不一样,股东会决议是对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的情况,会议纪要是对整体会议的记录,股东会决议更具有效力。股东会议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
股东享有利益分红的权益,也就是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出资的比例来分得红利,如果公司需要增加资本,股东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增资,公司法规定,股东的盈余公积分配权,应以内部救济优先为原则,股东有权提出召开股东大会。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再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