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
结婚前买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份额的,视为共同共有,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 加名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赠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自然也成为所有权人。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但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对方名字的,该房产是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而婚前房产婚后加姓名,可以认定为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
婚前父母买房婚后加名字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加上另一方名字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的行为,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除非在加名字赠与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自己还贷款不算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2、在离婚分割
结婚前买的房子肯定不算共有财产,除非婚前买的房子卖了之后,你们重新买的房子才属于共有财产,所以即使你婚后以你个人名义买的房子都算共有财产的,而且买之前也要你出示婚姻状态.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