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商品房面积与买房合同约定不一致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未超出3%时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房产交易时合同面积与房产证不一致的,误差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合同约定不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也有权继
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如果超出合同面积,在面积3%以内的部分由买方补齐,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如果面积低于合同,则卖方以实际面积差来进行赔偿。
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向卖房人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房屋交付面积与约定的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
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别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售房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购房者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购房者进行补足、售房者独立承担、售房者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处理购房合同面积差异的方法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超出3%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购房合同超出约定的面积,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