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侵权中的不可抗力包括的情形有: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先履行一方可以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有4种法定先诉抗辩权失效情形出现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
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的情形;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形; 3、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的情形;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
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 (一)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法律规定了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是负有一定义务的合同履行方,在特定情况中,可以主张暂时或者中止履行义务的情况。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对方当事人经营情况恶化的;对方当事人有着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有可能逃避债务情况的;对方当事人商业信誉堪忧的以及其有可能无法履行
债务抵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法定抵消。所谓法定抵消,意思就是由法律规定其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抵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这是债务抵消的前提条件,债务抵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是: 1、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不得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债权转让的生效情形有,如果债权属于依法、依约定、依据债权的性质可以转让的债权,在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通知了债务人,并办理了转移手续之后,债权转让行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