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
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需要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者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另外
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协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遗嘱公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可以证明遗产所有权的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或者遗嘱。
我国对于具有记住继承权的公证办理流程如下;1、继承人去到当地公证机构提起公证申请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2、所在地的公证机关会受理申请并且查阅相关的材料证明的真实性,并认为继承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3、公证机关审查无疑后,自公证
房产证过户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离婚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和子女的其他信息材料、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申请遗赠公证的,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等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规定遗赠公证需要立遗嘱人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证明力。继承人不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国内人士提交身份证、户口簿; ②外国人提交护照; ③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份证; ④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 二、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
想申请办理遗嘱公正,应当到去公正机构申请办理,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场,填写《公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首先是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护照、户口本等等,其次是遗嘱中涉及到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的权属证明,最后还要提供公正人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
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是已经写好的遗嘱、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等;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