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房屋租赁后未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交付房屋,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和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后未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交付房屋,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和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实际上是对转租合同效力认定的一个问题。对于此问题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应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转租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在租赁期间内,也就是说只有承租人具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
如果房东容许转租的,和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如果房东不容许转租的,且转租合同期限在6个月内的,租赁合同无效。如果房东不容许转租的,但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转租合同有法律效力。
不想去住属于违约,具体可以与房东协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未经验收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未经验收的房屋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其未经登记备案、租赁主体不合法,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能延期。房屋租赁合同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不过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规定签名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相关条件是: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房东指的是业主或出租人,二房东指的是承租人,这其实是房屋转租行为。二房东的租房合同的效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取决于二房东与业主之间的约定是否可以转租,如有约定,或事后经业主同意,则合法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还是存在一定的义务的,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经验收房屋,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