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协议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这种约定并不排除子女在必要时向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主张权利。
离婚协议上不要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情况发生变化,仍然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放弃抚养权的,是可以变更的,变更抚养权方式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是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在我国男女双方协议离婚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够双方都放弃抚养权。一方当事人具有自愿放弃其抚养权的权利,此时对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且放弃抚养权的当事人应当支付抚养费。
协议放弃抚养权有效。但需满足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才可以。且放弃直接扶养的一方,除依法中止探望外,必须履行探望义务。
放弃抚养权协议无效,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
无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无效的。“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可以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权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权,也可以放弃抚养权。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放弃抚养费的协议能签,如果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一方生活困难,难以抚养其子女的,也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支持抚养费的。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