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工程质量的保修期是至少24个月。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为5年。
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是: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 (3)其他土建工程。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 (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
室内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一般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限是5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损害的,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责任。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装修工程质保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装修工程为2年。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便处于保修期内,不同的部分质保时间不同,但最少是两年,出现问题要尽早发出保修通知,对于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工程装修质保金规定是:质保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应当依法交纳,但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是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但是质保金与履约保证金不能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按照约定执行。保修期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 1、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2、政府投资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