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构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可以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到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施行前中国公民私下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不满十四周岁的弃婴和儿童,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收养人符合《收
形成事实收养问题的处理方法是: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收养人到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同时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申请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绝育证明等证件,然后公证人员审查收养当事人是否主体适格等。最后进行办证,制
解除夫妻关系时,形成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以协商方式分割财产。同居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曾经同居者处理财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由所有权人独自享有,共同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即构成事实婚姻)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共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
司法实践是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婚约问题;婚约,又称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提前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解除,双方可以协商。如涉及婚约财产,按约定方式处理。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情形的才属于事实婚姻:1、未办理结婚登记;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上面三个条件的话,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另外,如果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在于,如果男女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