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
有户口不一定拥有居住权,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设立居住权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
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是否有效要看起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是有效的,反之则是无效的: 一、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承诺书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三、承诺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为满足生活的需要,保障老年生活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可以申请居住权,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房屋使用权,居住权申请后,只能作为居住使用。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设定,但以登记为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依此规定,居住权就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按照合同约定,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用益物权。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经登记的居住权是有效的。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经登记的居住权是有效的。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
居住权是建立在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上的,有了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产生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确权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协议的,双方在约定居住权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住权的期限,双方约定永久居住权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达成居住权协议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登记之后,当事人可以永久进行
婆家的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儿媳对婆家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婆家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儿媳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