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抚养教育关系成立: (一)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负担了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继子女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二)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虽主要由生父或生母负担,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
继承人应该既不优先父母也不优先子女,因为父母和子女属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子女享有的不是赡养费,而是抚养费。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主要通过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子女作为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是有继承权的;是否离婚与继承权无关。如果父亲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嘱或遗赠协议,那么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到遗产,继承的份额,取决于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或遗赠协议无效,则还是按
父母离婚的子女还拥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继父母已离婚继子仍要尽赡养义务。只要继父母和继子女生活在一起,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就会产生与亲生父母和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 》指出,生
在法定继承中,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
父母离婚子女需要给付赡养费,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
子女要给父母赡养费,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
1、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于子女不赡养问题,可以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社区协助监督。 2、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