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尽管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依法要求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单位超过一定的期限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
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尚未满一年,可以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向公司申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公司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每个月向公司申请双倍工资。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如果拒绝签字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建立劳动合同,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从用工起一个月里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
如果经单位书面催告后,员工仍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