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公司注销后,若是经过依法清算的,债务应当已经处理完毕,不需要任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依法清算就注销的,债权债务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1、若股东抽逃公司资产,以致于公司无法履约,股东应当在抽逃公司资产范围之内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2、名义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赔偿责任,实质股东承担无限责任。3、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股东承担差额部分赔偿责任。4、公司与股东或者与其他公司难以区分,则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人是,由于公司终止,民事主体地位消失,注销后对其债务就不再担责。但如果公司的股东有未足额出资的行为的,则可以要求该股东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股东未经合法清算而注销公司,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注销后,股东已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且受偿的,前述财产权益不应归属于股东个人权益,仍应属于原公司清算财产。
公司未经清算注销后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
答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依法注销的公司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以其独立财产承担,但公司依法注销后,法人资格消失,公司债务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之前债务应当由公司承担。若是有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分公司注销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分公司注销后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注销后,如果还有债权未实现的,则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追讨债权。股东如果想以自己的名义追讨债权就需要取得债权; 公司注销前会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的财产,包括债权会分配或者转让给股东,此时股东就获得了公司债权,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追讨
应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若公司在注销前进行了清算(1)若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其
公司注销后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 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在对外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 在对内关系上,遗留债权表现为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可能由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承担。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由股东组成清算组清算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清算; 2、清算组依法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并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依法在合法的期间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