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离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孩子抚养方面:两周岁以下的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判决给母亲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其本人意见;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要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综合所有因素
一、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二、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条的核心件就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之后,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还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可以离婚。诉讼离婚那就没有要求,只要想离婚的一方起诉即可。但起诉并不代表就可以离成功。
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夫妻一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过错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刑诉法中的涉外管辖程序有: 1、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案件,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的各项规定办理。 2、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依据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办理。
特征有:两层含义: (1)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 (2)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主权国家内部有独立法律体系的法域。三个标准: (1)主体: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2)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这部法律主要包括民事主体、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等方面的规定。
在涉外继承中,如果是我国公民在我国起诉的,适用我国法律;如果是在国外起诉的,适用外国的法律;如果是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如果是遗嘱继承,适用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等。
涉外婚姻的管辖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涉外离婚委托律师的方式: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法律规定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
离婚房子是不归国家的。但如果该房产本身就属于国家所有的,不论是否离婚,都归国家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
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要求有: 1、新增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