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股东不能行使知情权的情形如下: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前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具体规定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但一般有以下情形:1、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格规避义务;2、股东与公司的人格高度混同;3、公司股权资本显著不足。即公司的股权资本显然低于注册资本或者公司经营规模所要求的的股权资本;4、公司成为股东个
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情形如下: 1、应当行使表决权时,拒绝行使; 2、利用行使知情权,窃取商业秘密为自身谋取不正当利益; 3、其它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的法定权益主要表现为行使股东会的时候,法定权益主要有可以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公司的投资计划,同时还具有选举或者要求更换董事、监事的权利等。
股东会可行使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项: 1、修改公司章程;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行使权利的误区: 误区之一:召开会议罢免或开除其他股东。 误区之二:公司成立后股东撤资或者退股。 误区之三:不论公司盈亏如何,股东只拿固定回报率。 误区之四:股东是公司的主人,公司的钱就是股东的钱。
股东行使权利的误区: 一、对发生违约或违法行为的股东,其他股东意图将该股东开除; 二、公司成立后,股东意图抽逃出资; 三、认为股东收益与公司盈亏无关; 四、认为正在运营的公司资产属于股东。
有下列误区:1.公司成立后股东可以撤资或者退股。这是错误的,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属于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东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2.股东是公司的主人,公司的钱就是股东的钱。但其实是股东和公司各具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在财务和资产上
股东权行使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股东知情权诉讼; 、股东表决权诉讼; 3、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4、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5、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6、股东或者董事、监事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有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有: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权、投资收益权、提案权、违法决议撤销权、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诉讼权、请求解散权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
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退股权。 6、知情权。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