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 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已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条件,即 (1)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2)行为须具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是指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履行则包括不履行以外的其他所有违约情况。
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对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股东人数在五十一下,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依照其在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责任,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就以全部的资产外承担责任,现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的有限责任公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
子公司一般指的是,通过依法持有股权或者协议方式被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在事实上存在控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