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一般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等手段,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了非法低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出让,订立合同的具体方式包括拍卖、招标和协议等。 无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全面、诚信地履行所作的承诺及合同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3、现场勘察;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是: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为土地管理法规和国家利益;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具体如下: 1、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 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5、合建; 6、赠予; 7、继承。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