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项目是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确定的,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受伤程度严重到致残的,还需承担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补助金。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1、伤情鉴定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做伤情鉴定。 2、伤残鉴定。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 3、索赔内容。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
国家赔偿的侵权损害赔偿有刑事赔偿以及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受害人权要求赔偿。
国家赔偿的侵权损害赔偿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当事人的赔偿;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以及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刑讯逼供当事人的赔偿等。
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行为人申请以下种类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主张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
国家赔偿下列侵权损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受害人;非法拘禁受害人;以及受害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而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被刑讯逼供的等。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延伸内容】人身损害赔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有下列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金、营养费、残疾补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