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未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依履行地确
合同履行地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来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则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如果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主张还本付息,以出借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以约定为准。若是未约定的,那么就按照其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则进行确定。依照其原则,运输合同的标的不属于金钱,也不属于不动产,所以它的履行地在未约定时,就会以承担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承运人所
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如下: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买卖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应当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技术合同履行地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甚至是没有约定的情形,则可以协议补充。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确定;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和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根据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先将贷款划出,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应认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承揽合同的履行地,首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应当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所以,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
承包合同的履行地,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合同未约定履行的,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加工合同主要以承包商按照定作方的具体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承包商的履约是基于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力。因此,加工承包商所在地应为
保证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保证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保证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保证合同履行地;法律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