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由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之所以是作出这样的人数限制,是为了区别与一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彰显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资合性兼顾的特点。 根据
股东对公司主要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义务; 2、依法出资的义务;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的义务;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等其他义务。
1、出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
公司小股东买的股份没有退股这一种说法,可以转让股权以及在法定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隐形股东不用承担债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权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以其受让的股权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在股东变更后责任承担人是公司,新股东无需承担。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人格,其所负债务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会由股东承担:(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虽然公务员因投资入股所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并不因违反公务员法的纪律规范而无效,但毕竟公务员投资入股属于一种违反管理性禁止性规定的“违法行为”,即便享有了相应的股东权益,也极有可能因此而遭受行政处分,严重的将永远失去“公务员”这一
股东对公司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3、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
公司法要求,股东如果对公司认缴的资本进行实缴的,必须将资金实际打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并由公司对其出具相关的出资确认说明, 若未将资金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会产生股东的出资无法被已注册的公司法人认定为实缴资金的情况。这样后期如果因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