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无权处分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禁止处分的规定,并可能会损害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无其他效力瑕疵,该买卖合同有效。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行使之前仅仅是一种可能,只有在专属于有追偿权的人主张的时候才产生实体的法律意义,因而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这种权利基于一定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专属于一定的民事主体。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行使之前仅仅是一种可能,只有在专属于有追偿权的人主张的时候才产生实体的法律意义,因而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这种权利基于一定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专属于一定的民事主体。
无责任赔偿是指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就必须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比如交强险,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保险人承担不
从合同是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如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 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是合同的必要条款,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行为指作为(含作为的结果)与不作为。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合同的标的
无责任赔偿是指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任的赔偿,这个时候,如果全责一方出现车辆的损失,但是本身的人员没有伤亡的话,那么,对于无责任一方则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的。比如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行人不是故意的,那么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
合同里的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合同标的是规定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的规定: 1、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2、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3、在买卖合同中,合同标的就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