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权让与的特征为: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 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等。
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 1、前提特定,即抗辩权的行使前提为当事人行使请求权; 2、产生条件特定,即抗辩权有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约定; 3、对比三种抗辩权的其他特征。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抗辩权的特征: (1)行使抗辩权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
债权转让抗辩权是指,债权在依法转移后,由受让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同时受让人也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来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转让债权是连同从债权也一并转移的。
债权转让中的抗辩权具体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
债权转让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先履行抗辩权的主要特征如下: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
抗辩权的特点如下: 1、行使抗辩权以行使请求权为前提;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的。 辩护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
债务人的抗辩权转让人的规定为: 债务转让的,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