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
遗赠抚养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其效力的界定应当考量是否具备民事合同生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在订立协议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
1、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2、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签订条件主要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遗赠人和其扶养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抚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故可以
(1)扶养人应做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应当履行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可单方面撤销。当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抚养协议内容时,遗赠人可以撤销遗赠协议;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遗赠人也可以撤销遗赠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五、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六、对不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抚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故可以
在我国关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协议的双方是遗产所有权人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受遗赠方要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