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劳动仲裁申请加班费时效为一年,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
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由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其目的是为了要求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行为,因此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也应当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是适用除斥期间。原因是诉讼时效只适用于民事权利中的请求权,而主张合同无效属于一种事实确认的确认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故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主张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 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标准如下: 1.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5倍。 2.休息日加班且不补休的,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2倍。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