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抵押与质押在经济活动中,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他们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是不相同的。抵押与质押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是手段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归抵押人。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的占有权归质权人。 二是
抵押合同有无优先受偿效力,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此时抵押合同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2、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时设立。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不能成立,此时抵押合同不具有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不能。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实现方式不一样。质押要将物品转移交付至质押权人手中占有,否则,质押权不成立。抵押则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占有,抵押物仍然为抵押人所使用;2、权利指向的对象不一样。质权指向的是动产,没有不动产质权。抵押权指向的是不动产和特殊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该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车辆抵押合同也即抵押人以车辆向抵押权人设定
保证金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两个: 第一个条件是保证金账户的特定化。按照我国当前的规定,客户在银行开户的类型之一包括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依法对其特定用途资金,实施管理和使用而开的账户。那么为担保目的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即可用专
从原则上来说,抵押权也是约定担保物权,要以签订抵押合同来设定。一份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抵押合同,除了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及具备法定形式之外,还需要抵押财产为法律规定没有禁止抵押的财产。 抵押合同具体的生效要件包括:
关于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抵押财产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不动产、航空器、船舶、车辆或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的,抵押合同订立双方应当就该抵押物办理抵押物登记,该类抵押
在原则上来看,抵押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需要双方通过签订抵押合同来进行设定。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一份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抵押合同,除了要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之外,还要求抵押财产是未禁止抵押的财产。 抵押合同的生效
在本质上,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草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写清楚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形式,是保证、抵押的,还是质押; 2、明确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若合同对反担保人的责任方式没有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清晰的,那么反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
房屋抵押给个人是有效的,但前提是抵押要依法设立。 按规定,房屋属于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但用来抵押的房屋不能有禁止抵押的情形。 以下财产不能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比如耕地、自留地等,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被担保债务的种类、数额,债务人的履行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所有权归属等,以及担保范围。普通物品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