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出租、婚后
离婚财产分割书应该包含: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 2、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3、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的分割方法、内容; 4、双方的约定承诺、签名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依照协议内容分割;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离婚财产具体的分割方式如下:协议、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自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可分割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还包括双方约定可以进行分割的其他财产等。
婚前财产公证的内容有: 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婚前财产一般是不予分割,但是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夫妻二人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那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离婚代理词一般都是推翻对方的主张或者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对方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就说夫妻感情良好,然后提出几个事实证明夫妻感情良好,或者自己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陈述。
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关于财产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