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灾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
劳动争议仲裁指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
劳动仲裁资料为: 1、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的,申请人可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
一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