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地是合同中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
确认赠与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标准是: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
买卖合同履行地应该这样确认: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
分情况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按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等。
分情况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 1、根据《民法典》,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点的,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看合同标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若是合同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交易的地点可以成为履行地。
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