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而依法免除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的赡养义务为法定义务,只会因客观条件而改变。例如,子女丧失赡养能力、死亡等。即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只是放弃继承权,继续履行赡养义务有效。如果是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不赡养老人,签订的赡养协议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赡养是属于法定的义务,不因双方的协议而解除。
放弃继承不赡养老人协议是无效的,其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继承权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能放弃,继承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开始的,去世前不存在继承权,赡养义务和将来是否继承遗产之间没关系。同时,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因此,放弃继承权也要履行赡养义务。
不可以。 1.放弃继承权后也不可以不赡养父母,因为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而种义务是不会由于放弃继承权而免除的。 2.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都有对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的权利,而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决定。
赡养老人属于个人法定义务。放弃继承权跟赡养老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即使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老人遗产,但还是不能避免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赋予了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的,丧失继承权。
并不是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同时,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即不因放弃继承而免除法定赡养义务。
继子如果和老人有形成扶养关系,即使其不赡养老人也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只是不赡养老人的继子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继子没有和老人形成扶养关系,则老人的遗产不可以由继子继承,继子不享有老人遗产的继承权。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