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情况如下: 1、制定合同的主体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2、公司高层、董事等管理人员非法为他人提供担保; 3、合同担保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4、使用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作为合同担保的东西进行担保; 5、法律规定,其他禁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多为格式合同,所以买方在与买方(开放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标的物(商品房)的具体信息(如:面积、位置、质量等);合同中的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的约定;交付时间与交付验收标准等约定
根据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依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1、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2、合同履行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 3、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4、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5、建立文档管理系统; 6、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7、进行合同跟踪; 8、合同评价和判断。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
下列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1、主合同无效; 2、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以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设立担保; 4、未经权利机构决议,私自提供担保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主要依据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一般合同中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以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内容及形式违反法律的合同无效; 3、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
五种合同抗辩权具体如下: (1)诉讼时效抗辩权,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2)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
债券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担保债券三种。 1、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是指没有抵押品,完全靠公司良好的信誉而发行的债券。 2、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