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无法申请财产保全,因为通常只有发生离婚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才能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如果发生以下两种情况,即使不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1、一方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往往有一方或者双方都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会侵害另外一方的利益。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有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在离婚前都会转移夫妻的共同财产。转移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被核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将会少分甚至是不分。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有以下4种。第一是提前转移财产,例如两年前就开始。第二是将财产
离婚期间财产已转移的应对办法具体如下: 1、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并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
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包括以下4个步骤: 1、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利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财产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办理公证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填写公证申
结婚后一方有债务,双方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种方式就是双方可以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方式中,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离婚的时候,只正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您也不需要转移,依需要说明确属于婚前财产的。若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被另外一方发现的,那么对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是离婚之后才发现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关于女方购买的房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该房产如果是女方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在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是需要向对方做出补偿的。2、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处理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针对的是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房产。由于只有其中一方出资购买了房产,而且如果不存在赠与对方房产的情形的话,这时候没有出资的另一方当然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被认定
离婚时,婚前房产并不会纳入财产的分割部分。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被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并不存在婚
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该房产只归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
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财产在国内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上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以及经证明无误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