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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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如果买受人(案件被告)既不到庭也不书面提出答辩,也就是说没有表示“不认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缺席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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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0.06.25 255 -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
2020.12.29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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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
2022-04-17 15,340 -
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指的是什么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
2022-04-20 15,340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
2022-04-08 15,340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
2022-04-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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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哪里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
3,158 2022.04.15 -
00:40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动产纠纷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是指,买卖双方就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除或解释等问题,产生不一致甚至是冲突的观点。买卖合同纠纷,本质上体现的是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问题,而不动产纠纷本
2,90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