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如何因此终止市场公平竞争体制

如何因此终止市场公平竞争体制

2022-05-12 14:4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2回复

调查结束时,调查机关应当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通知调查申请人和被调查人:(一)基本事实不成立的,调查机关应当决定终止调查;(二)基本事实存在但对市场公平竞争不造成实质损害的,调查机关可决定不对被调查人采取禁止性、限制性措施;(三)基本事实清楚且对市场公平竞争造成实质损害的,调查机关应当根据《海运条例》的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限制性、禁止性措施。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对于“竞争关系“的审查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 一、表面的标准,而是在综合多种因素后,探求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意义上的竞争关系。主要认定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 第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虽不相同或者类似,但两家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际经营项目相同或者类似(需举证证明实际经营项目); 第三,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客户群;参与的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项目的重合度是否较高; 第四,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方式是否相同或者类似; 第五,原单位和新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相同或者经营相同、类似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范围,就是指劳动者所承担的义务范围,即劳动者不得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虽然现代企业经营发展已经进人全球化时代,但是行业的竞争还是存在地域限制的,竞业禁止不应当限制和禁止合法、正当的竞争。 3、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也不得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 同理,作为约定竞业禁止,其限制范围也不能任意地扩大,一般应限制在该用人单位业务影响的区域或行业,且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否则,必将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我国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这一规定必将有利于正确规范企业的竞业禁止行为,防止其滥用竞业禁止权利去侵害和限制正当竞争。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区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
    如何区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

    一、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第一、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第二、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

    2020.08.05 81
  • 竞业限制如何提前中止
    竞业限制如何提前中止

    一般竞业限制提前中止只有用人单位可提前要求解除。

    2020.05.31 145
  • 如何防止经营者不正当竞争?
    如何防止经营者不正当竞争?

    1、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体系 2、企业要提升法律意识,要勇于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 3、加强社会监督,尤其体现在注册会计师的监督

    2020.08.01 167
专业问答更多>>
  • 市场公平竞争如何终止调查

    调查结束时,调查机关应当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通知调查申请人和被调查人:(一)基本事实不成立的,调查机关应当决定终止调查;(二)基本事实存在但对市场公平竞争不造成实质损害的,调查机关可决定不对被调查人采

    2022-03-16 15,340
  • 如何构建保险市场公平交易机制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平交易机制,有效控制相关人员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防范交易系统的技术安全疏漏,确保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公平性和有效性。公平交易机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2022-03-30 15,340
  • 公司可以终止竞业限制吗?

    可以。竞争限制期间使用者未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该竞争限制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与本部门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2021-10-19 15,340
  • 谁制定谁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政策制定机构。《公平竞争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政策制定单位应建立健全自考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考核流程。自我审批可由政策制定单位具体业务单位负责,或由政策制定单位指定特定单位统一负责,或采取其他方式

    2021-10-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约合同如何终止 01:19
    违约合同如何终止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违约合同如何解除 在我国,解除合同的方式就包括了约定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的,双方就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的方式,终止合同的履行。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不代表着违约方不需要承担违约

    1,126 2022.04.17
  • 建筑方违约如何终止合同 01:04
    建筑方违约如何终止合同

    建筑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与对方终止合同:1、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共同决定是否需要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2、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建筑一方违约就能够解除合同的话,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3、如果建

    591 2022.05.11
  •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什么 01:33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

    729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