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

2022-03-14 11:1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回复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第二十九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第三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对被查封的办理了受让物权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受让人提出停止处分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符合物权登记条件,受让人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应予支持。第三十一条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后尚未审查终结的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审查终结的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执行监督程序的,不适用本规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规定如下:申请执行异议应当提交相关的执行申请书;符合条件的执行异议申请,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如果材料不齐备的可以通知当事人补齐;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异议的执行行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就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该规定。大体内容包括: 1、《异议复议规定》从三个方面确保相关利益在执行程序中达到合理的优化平衡状态:一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二是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三是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2、立案是司法程序的入口,是当事人等利益主体寻求司法救济的最初环节,《异议复议规定》严格贯彻“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精神,对执行异议的立案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执行异议都能够立案受理。 3、分权制衡原则,实现执行审查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衡。 4、被限制出境的人有权申请复议。 5、办案人员的分离,明确要求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查。 6、确立书面审查作为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主要审查方式。 7、执行异议的事由应当一次性提出。 8、第三人代为偿债的无正当理由不得反悔。 9、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10、司法拍卖违法时可以撤销。 11、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应当执行。 12、执行标的权属原则上根据登记和占有情况判断。 13、人民法院不能执行买受人购买的符合法定保护条件的未过户不动产。 14、不动产承租人主张租赁权必须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占有不动产。

律师普法更多>>
  •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具体]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具体]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就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该规定。大体内

    2020.05.26 117
  • 房屋买卖执行异议司法解释
    房屋买卖执行异议司法解释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

    2020.11.26 488
  • 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支持第十四条
    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支持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经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该《规定》共32条,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

    2020.10.29 254
专业问答更多>>
  • 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十五、执行异议之诉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

    2022-03-14 15,340
  • 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

    2022-04-26 15,340
  • 执行异议裁定书的司法解释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诉讼案件受理与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案外人和当事人执行异议诉讼个请求成立的,应当作出确认实体权利的判决,以及停止执行或许可执行的判决;执行分配方案异议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

    2022-02-24 15,340
  • 执行异议裁定书的司法解释?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诉讼案件受理与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案外人和当事人执行异议诉讼个请求成立的,应当作出确认实体权利的判决,以及停止执行或许可执行的判决;执行分配方案异议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

    2022-03-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迟延履行金司法解释 01:17
    迟延履行金司法解释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迟延履行金,属于人民法院执行权调控的范畴,是在民事执行司法实践

    6,071 2022.04.12
  •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01:03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

    4,614 2022.04.17
  •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00:54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5,37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