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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查询
    本文讲述了房地产售楼处实地查看和政府部门网站查询新建商品房信息的步骤以及开发商需要满足的条件。若开发商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在房地产售楼处进行实地查看;在当地政府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的“新建商品房”部分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预售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预售许可证书。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此外,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越权审批。在商品房预售期间,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商品房预售企业收取费用,也不得参与商品房预售活动。如果商品房预售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办理预售
    2024-01-31
    235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的注意事项
    开发商通知您按照日期办理商品房转移手续,进行房屋交接时,请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及时书面通知开发商交付房屋,并确保您不要轻易接受房屋,确保质量。如有重大质量问题,请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日期办理商品房转移手续。2.在进行房屋交接时,请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文件。3.及时书面通知开发商交付房屋。4.不要轻易接受房屋,确保质量。5.仔细检查房屋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6.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已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条件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交付的商品房必须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中关于面积、套数、套型使用功能以及与其他建筑、设施、配套建筑的日照等方面的规定、有书面质量保证书和竣工验收合格书等。此外,商品房交付时还需提供《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等文件,并由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相关协议。如果商品房在交付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有义务进行修复并确保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否则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应向购房者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024-01-22
    79人看过
  • 商品房广告构成要约的条件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都属于要约邀请。要约的内容是具体明确的,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和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则构成要约。因此,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
    2024-01-05
    474人看过
  • 商品房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商品房广告是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因此,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是商品房广告的一种形式,其效力如何规定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那么,广告是否属于要约呢?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因此,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 商品房广告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 商品房广告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宣传手段,旨在吸引潜在购房者的注意。它的法律地位是要约邀请的一种表现形式,而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要约。商品房广
    2024-01-05
    166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文件,前者是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前的协议,后者是确认买卖事实的协议。购房认购书的价格并非最终价格,应根据协议内容确定。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在目的和内容上有差异,需注意区分。 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文件,虽然它们都与商品房买卖有关,但它们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不同。购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购房认购书上的价格并不一定是优惠完的价格,而应当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 另外,购房认购书并不等同于购房合同。虽然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它们的目的和内容是不同的。购房认购书主要是为了约束双方订立本约,而购房合同则是为了确认买卖事实并达成商品房买卖协议。因此,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文件,应当注意区分。 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虽然与商品房
    2024-01-05
    9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具备的证书。要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 查询预售许可证号: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市房管局或省建设厅了解物业的预售批准情况,并要求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 核对开发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消费者需要注意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致。 3. 确认证号及用途:消费者需要核对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号是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监控账号,以及预售房屋占用土地是否抵押。 4. 核对房屋抵押情况:消费者需要查看许可证上的备注中是否记载了房屋抵押情况、用途分布、回迁房等信息。 5. 核对房屋位置:消费者需要查看许可证上注明的预售房屋各栋位置,以确保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6. 了解开发企业登记备案情况:消费者需要了解开发企业是否在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以确保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合法的。 通过以上方法,消费者可以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购买的商品房是合法的,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
    2024-01-05
    49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包括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持有规划和施工许可证、投入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并办理预售登记。预售许可证需每年换证,可申请延期。未办理预售证的收款属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权益。商社预售条件与之类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方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此外,预售许可证一年一换,可以申请延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具体的条件可以参考商社的预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社计算,投入开发
    2024-01-05
    98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及建议
    在签署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合同中有关定金、房屋面积、质量、价格、违约责任和交房时间等方面的约定需要仔细查看。为确保权益,请务必在签署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在签署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一)不要轻易支付定金;(二)仔细查看房屋面积的约定;(三)明确房屋质量方面的约定;(四)将价格详细明确地写在合同中;(五)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清晰明确;(六)关于交房时间的约定及延期交房处理方式也要明确。签订预售房屋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预售房屋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确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开发企业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在合同中明确载明。2. 确定商品房预售价格:开发企业需要向购房人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价格,不得低于政府指导价格。3. 明确商品房交付日期: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商品房的交付日期、交付时房屋状况及交付费用。4. 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应具备的条件:开发企业需明确说明商品房交付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5. 明确商品房预售的审批部门:开发企业需明确说明商品房预售的审批部门,购房人需与该部门确认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合法性
    2023-12-28
    45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种类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形式包括预期违约、实际违约、不当履行和其他违约行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实际违约包括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两种具体类型。不当履行是指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违约行为。其他违约行为则指除上述违约情况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形式包括以下几种: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实际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期违约形式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预期拒绝履行;预期无法实现;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和拒绝履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不能履行或拒绝履行的最终反映形式为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延迟履行包括债务人延迟履行和债权人延迟履;3、不当履行。是指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违约行为;4、其他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况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形式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中最
    2023-12-22
    27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范围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缺乏完整的法律规定,需要加强立法使其具有系统性和规范性。司法规制、行政规制和社会团体规制可保证购房者免受不公平免责条款的侵害和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免责条款。以下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制:1.目前,虽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专门对商品房预售的免责条款进行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从相关散见的法律中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包括免责条款订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条件、有效无效的要件、解释规则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2.不过,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使这些规定具有系统性和规范性。(二)司法规制司法规制对于保证购房者免受不公平免责条款的侵害起着重要作用。(三)行政规制行政规制对于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免责条款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四)社会团体规制购房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预购方与预售方的纠纷。社会团体规制其实是起社会监督的作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免责条款如何避免不公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常常被用来减轻开发商的责任,但这种规定往往对购房者不利。为避免不公平规定,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审查合同: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前,购房者应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尤其是对可能对购房者产生不利影响的条款进行重点关注。如果发现不公平规定,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
    2023-12-19
    132人看过